四川在線(xiàn) 2021年12月07日
四川在線(xiàn)記者 劉春華
12月6日,四川省醫療保障局聯(lián)合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(huì )印發(fā)《關(guān)于再次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?jì)r(jià)格的通知》,將省管公立醫療機構“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-新型冠狀病毒”項目?jì)r(jià)格下調為40元/人次、“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-新型冠狀病毒(5混1)”項目?jì)r(jià)格和“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-新型冠狀病毒(10混1)”項目?jì)r(jià)格統一下調為10元/人次。
上述2項價(jià)格均包含檢測試劑,不區分醫療機構級別,不區分檢驗方法,且為全省最高限價(jià),各市(州)同一檢測項目?jì)r(jià)格不得高于省管公立醫療機構價(jià)格。《通知》同時(shí)要求各級公立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規定向患者提供服務(wù)并據實(shí)收取費用,不得混檢套收單檢費用,不得對單純進(jìn)行核酸檢測人員收取掛號費和門(mén)診診查費。
該政策自2021年12月9日起在全省正式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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