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孜日報 2017年08月02日
為小刮擦出險可能影響次年保費上浮
開車時不慎發(fā)生一些小刮擦,這是不少車主都經(jīng)歷過的事。面對數(shù)百元的維修費,有的車主選擇直接報案出險,有的則寧愿自己掏腰包修車,還有一些卻為了該不該報案而糾結。眾所周知,今年的理賠情況會影響來年保費的調整幅度,那么如何才能既合理利用車險保障,又不因來年保費上浮而吃虧——理賠金額在多少才值得去保險公司理賠呢?
精打細算
出險第3次和保費的10%
從2009年起,汽車商業(yè)險、交強險的保費金額逐漸與上一年的出險理賠次數(shù)掛鉤。事故出得多了,下一年車險保費自然就會上漲。事故多保費高,反之亦然。富邦財險車險商品部總經(jīng)理連靜姬介紹,一般情況下,出險在2次以內(nèi)(包括2次),車主第二年買保險的時候依然能夠享受一定折扣。
據(jù)了解,目前大多數(shù)車輛商業(yè)保險公司公布的規(guī)定大致為:上年度車輛理賠3次,保費浮動系數(shù)為1.1,4次為1.2,達到5次及以上的為1.3,超過6次的一些保險公司會拒保。
那么在來年保費不上浮的前提下,即第三次出險時,究竟多少金額的事故才值得一賠?
保險專家表示,車輛出現(xiàn)事故后,是否報險最簡單、直觀的判斷辦法,就是看車輛維修費用是否超過保費總額的10%。以一輛20萬元的車,保四項基本商業(yè)險(車損險、三者險20萬、不計免賠、人員險每座1萬元),保費在4500元左右計算,如果上一年理賠次數(shù)超過三次,下一年保費會上浮4500×10%=450元左右,如果理賠四次,上浮的金額會達到900元。假如維修金額不到450元,那么叫保險理賠肯定是不劃算的。
合理配置
選險種也分輕重緩急
在我國,車險通常包括交強險和四大商業(yè)主險,即三者險、車損險、全車盜搶險、車上人員險。保險公司為使車險費率相對公平、低廉,又在四大主險之下設立了諸多附加險供消費者自由選購,如玻璃單獨破碎險、車身劃痕險、涉水險、自燃險等。
富邦財險車險商品部總經(jīng)理連靜姬認為,盡管目前各主險和附加險仍然是相對制式的格局,但車主在選擇這些險種時找準重點,也有利于一方面最大限度地發(fā)揮保險效用,另一方面盡可能節(jié)省保費。
從“財產(chǎn)有形,責任無形”的角度看,第三者責任險應被視為防范風險的重點,尤其對于大多數(shù)剛拿到駕照的車友,建議購買50萬元以上較高額度的第三者責任險。
車輛損失險負責賠償由于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車輛自身損失。買這個險要看車況,如快報廢的舊車,修理費很便宜,撞壞后自己修也花不了多少錢,可不買此險。
全車盜搶險只有全車丟失才會賠付,如果車輛裝有GPS定位系統(tǒng)或者停車的位置比較可靠,可酌情考慮不購買盜搶險。
其他附加險種諸如自燃損失險、不計免賠特約險、玻璃單獨破碎險、涉水行駛險等,則可由車主根據(jù)車輛用途、車況、交通環(huán)境、駕駛技術等自行決定是否購買。(杜宇飛)